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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5 00:00:00 網友:
匿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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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上課
我覺得可能是加值營業稅法老師上得太好了,我們對所得稅法老師期望太高,本來我還以為是補習班從路上隨便抓一個人來上所得稅,可是所得稅法老師還是「會計師」,其實星期六的課我也聽不懂,還要問隔壁的同學才會的。還有會計黃磊教得真得很好,雖然他不是會計師,可是我上過其他會計師的課,黃磊真得教得太好了,他上課內容都很簡單很基礎可是真得很清楚,本來我不會的上了他的課都會了,本來還想說有朋友要補習一定首推我們補習班,可是所得稅法如果還是這樣,就不推見了啦,黃磊老師,你要不要考慮一下加開個所得稅加強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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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2007-10-15 00:00:00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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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說的應該是會計黃鑫老師吧,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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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5 00:00:00 網友:
匿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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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同學
我是很同意你說10/13老師的上課教學方式真的有點問題,畢竟我們沒碰過法規的人,聽到老師講-回去自己看確實也挺頭痛的啦!可是你…『所有上課的過程,不是照著書本唸就是叫我們自己回去看,那請問我們花錢來聽課是為什麼? 』這樣就打翻其他老師的奮力上課啦!而且上記帳相關法規之類本來就是照本宣科唸給你聽再稍微解釋的啊!不然上法規要老師瞎掰什麼?至於回家念就是要你多做題目啦!會計就更不用說啦!要把學校教一年的課程十八堂上完,補習班也沒別的意思,就是把重點提醒,其他靠自己去念呀!時間有限咩~花錢來聽課就是聽一些重點和老師的經驗談……雖然我也真的覺得10/13的課程我聽的霧煞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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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4 00:00:00 網友:
匿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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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的老師
10/13第一次上所得稅法,怎算實務題時,老師還算錯,13%稅率還沒扣累進差額,整題算不出來,還說答案對不對不重要,下次再算給我們看?我真懷疑,此題是基本題,不是嗎?老師是不是應該當場解答?所有上課的過程,不是照著書本唸就是叫我們自己回去看,那請問我們花錢來聽課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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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2007-10-15 00:00:00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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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補習班聽到您的聲音,您的建議將是補習班進步的最大力量,補習班謝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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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4 00:00:00 網友:
匿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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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11-27
第63.71題,請問如何計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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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2007-10-15 00:00:00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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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7/1 500股股利,股票股利,僅做備忘分錄
25%採權益法,借現金30000貸長期投資30000
故股利收入為0
2.購買庫藏股,借庫藏股54000貸現金54000
出售庫藏股,借現金40000貸庫藏股36000資本公積4000
股東權益=100000+60000+200000-(54000-36000)+4000
=346000,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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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3 00:00:00 網友:
匿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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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通過了的意思嗎?那也就是記帳士第二條有修改囉
記帳士法修正第二條條文 中華民國96年6月15日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18次會議通過 第 二 條 中華民國國民經記帳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記帳士證書者,得充任記帳士。 依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領有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登錄執業證明書者,得換領記帳士證書,並充任記帳士。 http://www.ly.gov.tw/ly/02_information/0204_law/0204_law.jsp?ItemNO=020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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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2007-10-15 00:00:00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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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沒錯,已經修改,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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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2 00:00:00 網友:
匿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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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上課不會通知嗎?
想請問一下三合一課程假日班第一次上課不會通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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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2007-10-13 00:00:00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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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是舊生,補習班會透過公告欄或網路通知,如果是新生才會個別通知,但有部分同學手機無法聯絡到,敬請見諒。原10/7(日)上課日期順延至10/14(日)上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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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2 00:00:00 網友:
匿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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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問題
請問, 1.所得稅法第42條中第1項及第2項規定的差異在何處?可否舉例說明. 2.現行所稅法規定,那些採分離課稅?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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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2007-10-15 00:00:00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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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第一項指的是一般公司所獲配的股利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但需計入可扣抵稅額帳戶 第二項指的是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規定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免納所得稅,也不須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故所獲配的股利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也不需計入可扣抵稅額帳戶 最大之差異,是對象不同。 2.所14.24條 (1)目前對短期票券,如ㄧ年到期之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本票、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短期債務憑證等之利息所得,按20%扣繳,分離課稅 (2)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之受益憑證或資產基礎分配之利息,按分配額6%扣繳 (3)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按20%扣繳 上述3種均為分離課稅之情形,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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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2 00:00:00 網友:
匿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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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士實用小法典
請問: 1.p455第130題中為何可使用年限是5年,但卻是除以6年呢? 2.p458第150題計算方式? 3.95年租稅申報實務中第3題內的第1小題的95年度應核定的全年所得額,為何其營業收入*33.33%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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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2007-10-12 00:00:00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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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殘值是5+1,41.6萬
(250-41.6)/5*6/12=20.84
2.所得稅法第26條,100萬*50%=50萬
50萬*20%(扣繳)=10萬
3.銷貨毛利率33.33%(3000000-2000000)/3000000,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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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2 00:00:00 網友:
匿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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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上課時段
請問明年幾點要到,要上到幾點呢? 我是F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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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2007-10-12 00:00:00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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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早上0930~1230 下午0200~0500,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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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1 00:00:00 網友: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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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備底跌價損失貸餘2500,期末存貨成本23000市價22000,採成本與市價熟低法評價存貨,年底備抵跌價損失餘額?答案為貸餘1000 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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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2007-10-11 00:00:00 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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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3000-22000=1000(期末備抵應有數),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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